建立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宁夏全面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
- 来源:宁夏日报
- 时间:2023-08-08 1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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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实现经营、充装、运输、配送、使用全过程可追溯管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方案》提出了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充装环节监督管理、加强运输配送管理、加强用气环节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强调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部门要形成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对无证充装、跨企业充装,充装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不落实充装前后安全检查制度以及使用超期未检气瓶,制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人杨宝福表示,《方案》提出了几个创新举措:贯通瓶装液化石油气全生命周期监管,从准入、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全环节细化了闭环监管措施,增加了追责内容,做到无缝衔接、协同发力、消除盲点;决定建设全链条安全监管溯源信息系统,以“瓶”的流向为监管指引,并首次提出对配送车辆及人员管理进行“四统一”,实施全时空监管,做到可视可溯;强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提出餐饮经营场所逐步实现“瓶改管”“气改电”目标任务,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统筹安排好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单阀”气瓶替换“双阀”气瓶工作,除工业领域外一律不再配送“双阀”气瓶,降低餐饮等经营单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
在日常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用户应主动接受燃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要使用可追溯、瓶体有企业标识、服务电话、检验信息等二维码标识的钢瓶。推荐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安装带有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报警器,安装不可调节的减压阀。餐饮经营用户不得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于室内人员就餐场所,个人用户不要将钢瓶放置在卧室内。钢瓶应直立摆放,严禁卧倒、暴晒,不使用时应关闭瓶阀,不能用明火或热水对钢瓶进行加热。当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打开窗户通风,不要触动任何电器开关、打火机、手机或引发火花的设备,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迅速联系燃气公司进行处理或拨打119求援。(宁夏日报记者 陶涛 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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