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首例非法消纳固废破坏生态案公开宣判
- 来源:长沙晚报
- 时间:2023-08-03 2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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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8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卓)流转农田号称要养鱼,结果却“暗度陈仓”变弃置场,消纳固体废物垃圾非法牟利,严重毁坏17亩耕地——王某某没想到,自己会因违法行为成为千夫所指的反面“网红”。
7月26日,开福区法院公审了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危险驾驶罪一案,湖南省高院在抖音直播间全程直播这场庭审,逾260万网友观看评论。法律界人士指出,这是长沙首例公开宣判的非法消纳固体废物破坏生态案,也是首场生态赔偿磋商不成转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向全社会警示“生态有价、损害担责”,意义重大。
“说好的鱼塘呢,怎么堆起一片垃圾场?”2022年3月23日,开福区城管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对捞刀河街道罗汉庄村下代组捞建路旁有人擅自设置的弃置场进行调查。
城管执法人员发现,从2019年4月起,王某某为经营鱼塘,租赁当地村民耕地共44.06亩。“鱼塘只是个幌子,他占用农田非法设置弃置场‘赚快钱’。”开福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某某在承包农田后,通过微信群发“广告”有偿接收外来渣土车倾倒固体废物垃圾。他将渣土铺在租赁的耕地上,并将其中部分平整后,租赁给他人堆放集装箱。
当年5月23日,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城管大队民警将王某某抓获。经审查,王某某非法占有土地(耕地)总面积为17.916亩(1.19438公顷)。其占用农用地一案属于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已造成生态破坏,应该予以赔偿或者修复。根据相关法规,开福区政府启动了该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然而,经多次与王某某协商,当事人仍未同意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开福区城管执法大队将该案移交开福区检察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补位作用,诉请法院判令违法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今年7月26日,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支付因非法受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至农用地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损害费用以及鉴定费用。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自行修复被非法侵占的耕地并使之达到复耕状态,逾期未修复或者修复未达标的,支付相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50188元。
“生态有价、损害担责”的警示如悬剑在头。然而,担责赔偿问“价”几何?在许多人心里,没有概念,此案可谓给予一个清晰的判例。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中,城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拍照、笔录、绘制勘验,准确固定证据;果断采取处置保护现场,禁止倾倒,控制生态环境损害扩大,及时保全证据。办案人员经核实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完成行刑衔接、实现刑事立案。实现城管、环保、资规、公安、检察等多部门通力合作,有效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此案虽是一次案情简单的审理,却举“轻”若重。法院安排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组成超越一般规格的合议庭;检察机关派出1名刑事公诉案件检察官、1名公益诉讼检察官。省高院更是通过抖音直播间,全程直播庭审,吸引超260万人围观普法。
(一审:夏博 二审:余画 三审:石伟)关键词: